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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到十週年紀念日時, 忽然想起, 公證結婚的照片擺哪去了?


趁著最近小胖爸在整頓家裡書櫃的機會, 讓我翻到了公證那天拍的照片,


所以, 就掃它一掃, 紀念一下唄!



看了照片才想起來, 法官大人是男的沒錯啦!


第一張是很認真的聽著法官大人訓話...真是邊聽邊想笑呢!!!


第二張應該是交換戒指吧!


想當初我是跟同事Sharon去[衣蝶]逛街時自個兒挑了一個戒指,


準備公證結婚時交換戒指可以用, 小胖爸平常根本不戴戒指的,


所以我是請老媽從老早就幫我準備好的[金飾盒]裡挑一個給女婿的戒指來用,


本來以為小胖夫妻倆夠混了, 現在才想起來,  隔壁那對新人連戒指都沒帶呢!


右邊那張照片應該是準備要在證書上簽名了!


看小胖媽我的表情, 彷彿是在說: 哈! 小胖爸你逃不掉囉!


簽完名後, 大功就告成了!


所以, 左邊這張照片應該就是正式宣告:以後我們就是小胖夫妻囉!


上面那張照片裡那兩位就是我跟小胖爸的結婚證人,


下面這張照片呢! 則是小胖爸的兩位好朋友! 真的很感謝他們從新竹跟台東趕過來呢!


小胖媽我找的證人是我的麻吉同事Sharon小姐!


還好有她!


那個年代還沒有周休二日, 所以禮拜六公證那天是要上班的!


我跟Sharon提說要請她當證人, 她二話不說就當場答應為我請假, 真是讓我感動啊~!


小胖媽是個鄉下孩子, 因為老媽不是很愛化妝,  我跟老姊也都不懂裝扮!


所以呢! 我活到28歲了, 沒化過妝說...所以還是Sharon陪著我去買化妝品,  帶我去做臉,


所以說閨中密友真的很重要喔!


因為不知道之後會不會辦正式的結婚典禮, 加上小胖爸也不是很愛拍婚紗照,


所以小胖媽想, 公證結婚還是要慎重一點, 所以去買了套[正式]的禮服,


現在看來, 真是超臭老的啦!





感謝老爸老媽的開明, 就這樣把我給嫁了出去!


不知道他們兩心中會不會捨不得? 還是根本就高興著女兒終於有人要了呢?


那天老哥剛好要來台北上課, 所以哥雖然沒參加我的公證典禮,


 中午也趕上跟我們一起吃飯, 我跟小胖爸請大家到陽明山上的{大三元}吃飯,


謝謝大家來幫我們作見證充人氣...真的很感謝喔!


現在看看當初的小胖夫妻, 不知道我有沒有老很多?


倒是小胖爸似乎變年輕了!


因為他以前戴的那副眼鏡讓他看起來像黑社會大哥,


所以我站在他旁邊, 像不像大哥的女人呢?



10年蒼老的代價就是nini跟hunt這兩個小傢伙囉!


看看他們兩個! 好唄! 還算值得啦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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